河南省教师职称评定(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为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师风。并且还要热爱教育事业,在平时出色的完成教学任务。其次还要做到创新教学方法以及有着较高的教学水平等。评定不同等级的教师,又有着不同的条件。

一、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1)必须要在日常遵纪守法,且要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以及相应的法规,并且还要积极爱岗敬业,可以出色的完成教学任务,并且教风端正。
(3)必须要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以后才可以参加相应的评定。
(4)任现职以来,每年的年度考核皆为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可以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工作任务,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二、教师职称设置
中小学职称已经发生了改革,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与小学教师职务,一并新的设置在了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总共有五个等级。分别是高级教师以及高级教师,还有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这五个等级的职称,分别与正高、副高以及中级还有助理以及员级相对应。
只有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的教师,才可以积极报名参与职称评定。只要评定职称通过的,便可以享受相应职称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