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是什么?特殊逻辑和普通逻辑(又包含纯粹逻辑和应用逻辑)

编者语:我们平时都是用到逻辑这个词语,例如说XX人有逻辑,XX事情应该是什么什么逻辑。这里,大部分人提及的逻辑还只是常人所理解的推理、因果甚至是应该等等。真正的逻辑远不于此,比如一般逻辑、先验逻辑、辩证逻辑。关于逻辑,历史上有几千年的发展,出现了各种不同的思维逻辑,我们首先来讲一般逻辑。
一、一般逻辑
康德对于一般逻辑的区分:

康德把我们的认识能力划分为三个部分:感性、知性、理性。我们要产生知识,离不开受到对象刺激时感性的接受表象能力,也离不开知性通过这些表象认识一个对象的能力。通过感性,一个对象被给予我们;通过知性,该对象在表象中被思维。因此,这里的逻辑主要是指知性的逻辑。
二、普通逻辑和特殊逻辑
知性的逻辑划分为普通的知性应用的逻辑和特殊的知性应用的逻辑。后者,表示的是正确地思维某类对象的规则,因此是特殊的。意味着应用的领域有限,比如数学、物理学等等科学都有自己的逻辑,但是一旦超出自己应用的领域,似乎逻辑就失效了,因此这些是特殊的逻辑,有适用的范围,也叫做某门科学的工具论。而普通的知性应用的逻辑是思维觉得必然的规则,任何思维都要符合的原则,不论是数学、物理学还是任何科学。我们的逻辑一定要符合普通的知性应用的逻辑,没有它,我们不能进行任何事物的思维,它无关任何对象内容或者具体科学。因此,它也被称为要素的逻辑,即任何逻辑的根基、基础。
显然哲学不应该只是考察某类科学,因此不是关注于某类特殊的逻辑,而是关注于适用于全部对象的要素的逻辑,即普遍的逻辑。普遍的逻辑又划分为纯粹的逻辑和应用的逻辑。当它针对心理学告诉我们的那些主观经验性条件下的知性应用规则的时候,就叫做应用的逻辑,例如感官的影响、想象的游戏、记忆的规律、习惯的力量、偏好等等。因此它拥有经验性的原则,尽管就它对对象不加区别地涉及知性应用而言,它是普遍的。应用的逻辑不是普遍必然性的逻辑,即不是客观逻辑。而在纯粹的逻辑中,我们抽掉我们的知性得以实施的所有经验性条件。它只与先天的原则打交道,它是知性的法规,亦是理性的法规,但只是就其运用的形式因素而言,内容则不管它是什么样的。
三、形式逻辑
纯粹的逻辑可以理解为形式逻辑,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是形式逻辑的三个基本定律。
1、同一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要保持其自身的同一性。
同一律可以用公式表示为:“A是A"或“p→p”。其中A表示任一概念,p表示任一判断。“A是A"或“p→p”表示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概念或者判断保持其自身的同一性。同一律的主旨是保持思想的确定性。
2、矛盾律:在同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
矛盾律可以用公式表示为:“A不是非人”或"一(pA一P)”。矛盾律的主旨是保持思想的一致性。比如经常听到的:“今年过年不收礼,收礼只收XXX”就是自相矛盾的。矛盾律对思维形式的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概念要相容,二是判断要一致。
3、 排中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都假,必有一真。
排中律可以用公式表示为:“A或者非A”或“pV→p°。排中律的主旨是保持思想的明确性。比如老板说:这个项目,不能说成功,也不能说不成功,这句话要么违反了同一律,要么违反了排中律,如果前后两个成功是一个概念,就违反了排中律。
四、向先验逻辑过渡
不符合形式逻辑的就一定不是真理性逻辑(真理指知识与对象相符合),但符合形式逻辑的不一定是真理性逻辑,因为它不涉及知识的内容。比如飞马会飞,形式逻辑中具备普遍必然性,但现实中没有真正的飞马。这就是符合形式逻辑不符合真理性逻辑的例子。所以,康德要建立自己的逻辑,即先验逻辑,包含知识内容的逻辑。我们大部分人的思考都是停留在形式逻辑,利用形式逻辑直接运用到经验的对象上,这就产生了谬误或者幻想。形式逻辑是基础,所有逻辑必须符合形式逻辑,但是符合形式逻辑的不一定符合现实。对形式逻辑的任意运用,就可能产生与想象不符合的内容。因此,我们要去学习先验逻辑,即包含知识的内容的逻辑。关于先验逻辑的具体阐述,下节分享,敬请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