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条件又称为合同解除的原因,是指在何种情况下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不受其他条件的限制;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又千差万别,无法列明。所以,在谈及合同解除条件问题时,一般阐述法定解除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包括: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有的是影响合同的部分履行,有的是影响合同的全部履行,也有的只是暂时影响合同的履行。
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只有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时,当事人才能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不能履行的,合同目的自然不能达到,当事人自可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而其他部分的履行对相对人已无利益时,则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都享有解除权。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为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的,合同的目的将不能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才能主张救济,则将会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在预期违约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表明债务人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或根本不可能履行合同。所以,应当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这一解除条件须符合两项要求:
一是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一般说来,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债务,为主要债务。
二是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债权人应催告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如果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主要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致使不能实现目的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果合同的履行期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至关重要,违反了规定的期限将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旦发生迟延履行,则应当允许解除合同。除迟延履行外,其他违约行为也有可能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也构成解除合同的条件。其他违约行为,如拒绝履行、瑕疵履行、部分履行等,如果这些违约行为对实现合同的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债权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有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时,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当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在财产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