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机大臣,正式称谓是“军机处大臣上行走”,俗称“大军机”
军机大臣,正式称谓是“军机处大臣上行走”,俗称“大军机“
军机大臣职位的由来是怎样的?
清雍正七年(1729年),清军在西北与准噶尔蒙古激战,为及时处理军报,始设军机房,清乾隆即位后,改称总理处,三年(1738年)始名军机处。中经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直至宣统三年(1911年)皇族内阁成立后裁撤,历时170余年。

军机大臣,正式称谓是“军机处大臣上行走”,俗称“大军机“。分设满、汉员,由满汉大学士、各部尚书、侍郎、总督等官员奉特旨充当,均为兼差。其数无定额,任期无限止。军机处职能原为承命拟旨,参与军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条件的改变,军机处已不再是单纯的军事机构,逐渐演变为清代全国政令的策源地和统治中心,其地位远高于国家行政中枢的内阁。

凡经皇帝选调到军机处任职的军机大臣,称“入值”由皇帝指派满、汉各一员为首领,称为“揆首”、“领袖”。初期,凡应皇帝召见议商政务、承皇帝旨意起草谕旨以及寄给各官员之谕旨的署名等,均为领班军机大臣专责。初入值军机处者,因资历或能力尚浅,则命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加“学习”二字,意示见习,其地位低于一般。

一、二年后,再由领班的军机大臣奏请去其“学习”二字。各军机大臣之间,因资格、品位之高低而有差别,除视秩排班外,权力亦有不同。如:有的满洲军机大臣只准阅办满文奏报;新任之军机大臣不准阅办皇帝朱批过的奏报。这些等级差别,均不见有“则例”、“章制”,而是由皇帝钦定。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怎样的?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随同封建制度的产生而萌发,伴随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建立而诞生,又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不断强化而发展、完备,形成了两大系统:一是御史监察系统;二是谏官言谏系统。

御史又称之为台官、宪官或察官,是皇帝的耳目,职在纠察官邪,肃正朝纲,主要运用弹劾手段进行监察。谏官又称言官或垣官,职在讽议左右,以匡人君,监察方式主要是谏诤封驳,审核诏令章奏。台官对下纠察百官言行违失,谏官对上纠正皇帝决策失误。二者构成了封建社会完整的监察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