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顺序包括哪些
逻辑顺序包括:从原因到结果、从主要到次要、从整体到部分、从概括到具体、从现象到本质、从具体到一般、从结果到原因、从次要到主要、从部分到整体、从具体到概括。
从原因到结果:或先说结果再解释原因,或先解释原因再得出结果。
从整体到部分:先整体介绍,再具体介绍各部分内容
从概括到具体:先从总体上进行说明,再作进一步的具体说明。
从现象到本质:如《死海不死》先描述死海浮力大,淹不死人的表面牲,再列举海水中各种矿物质的含量,说明死海“咸度很高”的本质特征。
逻辑顺序是非常常见、普遍的说明顺序之一。逻辑顺序即按照事物、事理的内在逻辑关系,或由个别到一般,或由具体到抽象,或由主要到次要,或由现象到本质,或由原因到结果等等一一介绍说明。不管是实体的事物,如山川、江河、花草、树木、器物等,还是抽象的事理,如思想、观点、概念、原理、技术等,都适用于以逻辑顺序来说明。
逻辑顺序即按照事物、事理的内在逻辑关系,或由个别到一般,或由具体到抽象,或由主要到次要,或由现象到本质,或由原因到结果等等一一介绍说明。事物的内部联系包括因果关系、层递关系、主次关系、总分关系、并列关系等。

说明文的分类
按说明的对象来分,说明文分为事物说明文和事理说明文两种。以事物作为说明的对象,重点在于说明事物是“怎样”的,介绍事物的性质、特征,把一种事物和另一种事物区分开来的说明文就是事物说明文。
以事理作为说明的对象,重点说明事理是“怎么样”和“为什么这样”的,把抽象的、难于理解的事理说得清楚明白的就是事理说明文。
按说明文的语言风格,说明文可以分为平实性说明文和文艺性说明文两种。
